【翁嘉盛專欄:企業外部創新指南六堂課之六】企業新創投資三要、三不要 眼光放遠至未來10年以上發展

台杉投資和DIGITIMES合作,推出「企業外部創新指南」六堂課,詳述國內外企業在進行及規劃企業創投(Corporate Centure,CVC)之作法。全文轉載自2019/10/21,DIGITIMES第16版刊出之:【翁嘉盛專欄:企業外部創新指南六堂課之六】 企業新創投資三要、三不要 眼光放遠至未來10年以上發展。

 

►►►台灣企業超額儲蓄率偏高,而近期在中美貿易戰及《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》影響下,預期還可帶動一波台商資金回流。不論是根留台灣或海外回流資金,如何引導台灣企業投資於未來,將攸關台灣未來經濟和產業的競爭力。

 

台杉投資訪談海內外專家所整理編纂的台灣首部「產業新創投資白皮書」。在對企業新創投資的最後一堂課,將提出直接的建言精華,提供有意投入新創投資的企業參考。

 


台杉投資2019年6月帶領台灣企業赴矽谷參訪企業創投並與Intel Capital所投資公司座談。

 

 

10年發展、10年投入、10%投資

企業領導人與董事會應將眼光放遠至未來10年以上發展,將新創投資列入企業發展工作計畫之一。內部應積極培訓新創投資人才、建置團隊,並由最高領導人領軍定期審視目標及進度。

企業須認知新創投資是長期的承諾。要有耐心並抱持至少投入10年的決心,不因景氣興衰或公司財務波動就縮編或驟然停止投資。

內部創新與外部新創應同時並行,初期每年至少撥出10%的研發經費或盈餘(兩者取其高)投資新創;待投資人才及組織成熟,即可投入資金成立企業創投,投資金額可視企業自身的財務狀況而定,但必須是長期投資。

 

三要

要夠專業:新創投資團隊除熟悉母公司業務的內部人員外,亦應延攬外部專業投資人才,借重其投資經驗及新創圈的資源及人脈。

要接地氣:培養同時瞭解母公司策略需求及新創生態的經理人。安排經理人進入被投資公司董事會,訓練治理公司的能力,並且瞭解新創生態。

要給誘因:投資團隊的KPI應與其他事業單位有所區隔,給予合理的報酬,避免從事新創投資團隊因短期無法有立即成效而成為邊陲單位,也參考外部VC的獎酬制度,適度給予額外的誘因。

 

三不要

不要僵化:企業開始從事新創投資前可多收集資料研究,但最關鍵還是要從自身企業的策略和組織文化出發,找出最適模式。不要僵化形式,否則可能會與既有企業文化產生衝突,也要避免讓既有的組織制度箝制創新的思維及作法。

不要分化:在決策機制設計上,母公司應允許投資團隊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,而團隊則必須與母公司維持良好的溝通,並與母公司業務單位密切合作,避免因溝通不良而造成投資團隊與母公司企業文化格格不入。

不要同化:與新創合作要有新思維,不以原有企業的文化、制度綁住新創。除了資金投入,還必須應用母公司資源(製造、通路、行銷等)協助新創,為他們創造價值,最終才能為自己創造價值。

 

本白皮書是台灣第一本以個案訪談且配合台灣實況所研撰完成的CVC白皮書。投資未來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必行道路。期望藉由經驗分享,點燃台灣企業投資新創的火苗。攜手投資未來,將台灣充沛的資金轉化為足以改變下一個世代的創新創業動能。

 

全文連結:企業外部創新指南六堂課之六